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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檢方搜索,在新北市刑大備勤室天花板扣到槍一案,雖然警方馬上決定要對藏放槍毒的小隊長記過處分,但這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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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檢方搜索,在新北市刑大備勤室天花板扣到槍一案,雖然警方馬上決定要對藏放槍毒的小隊長記過處分,但這僅止於處理行政疏失。

更重要的是,檢方應盡速調查釐清新北市刑警大隊是否有人故意"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",而涉嫌刑法第165條之罪?或是否有被告因為此筆槍毒神秘消失,而不能被繩之以法?
  
("故意隱匿"與"行政疏失"差很大,前者最多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)
  
唯有徹底調查,並嚴格要求落實贓證物管理,才能真正做到毋枉毋縱,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上緊發條,積極檢討改善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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衞航從2005年執業律師至今,現任時代力量副祕書長及決策委員。過去曾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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